【我的都市题材小说创作笔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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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明,这是我自己写着玩儿的,原本没打算发出来。
现在发在这里,只是为了新书凑一些字数出来,呵呵~
以下观点仅代表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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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么一个问题,曾经很多很多读者都问过我。
“跳舞,你自己写的这些书里,自己最喜欢哪一本?”
每次看到这个问题,我都会想起一个很装逼的答案:下一本。
当年球王贝利就是这么回答的,别人问他进的那么多进球,最精彩的是哪个。
他回答是:下一个。
我一直觉得贝利的这种回答很虚伪,而我也一直不喜欢贝利。
他做人太圆滑。
我喜欢马拉多纳,他才是我心中真正的球王,因为他真性情。
所以,当我面对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没有用那个装逼其实很虚伪的答案。
我想了一下,答案应该是这样:最喜欢的是《嬉皮笑脸》,然后是《邪气凛然》,最后是《yu望中的城市》。
然后问我的人,很多都会忍不住多问一句:啊?
你不喜欢恶魔法则啊?
恶魔法则是你现在人气最高的一本啊,网络上点击高,又出繁体书又出简体书还改编网络游戏……
这种时候,我多半也会虚伪的说:也喜欢啊。
呵呵——看,我也有虚伪的时候。
(其实很多作者心里,最喜欢的自己作品,往往都不是名气最大的那本。)
其实真实的原因是:我最喜欢“都市题材”的小说,所以我列举的三本书,也都是我写的现代都市题材。
嬉皮笑脸是早期的一本纯都市情感,那是我目前写过的从文字水准上来看最高的一本。
用心也最多。
而且不YY。
而yu望中的城市是我在起点第一本走红的书。
这本书的意义在于,我是从这本书开始,从纯都市转向写都市YY的。
而《邪气凛然》,不用我多说了,则是给我带来了巨大的收获。
我做了一个尝试,就是一本都市小说,用一种偏硬派,偏写实的风格,来编制一本都市YY小说。
所以我写了一个陈阳,一个勇敢热血,义气无双的男人。
而为了追求写实风格,我查了很多黑道的资料——并不是拿着把西瓜刀去砍人,就叫黑社会了!
那只是小混混而已。
我写到了大圈,写到了青洪,写到了北美的华人社团。
当我写到小五被追杀跑路的时候,我真的找了几个曾经在道上混的兄弟去问:到底道上的人跑路,是怎么跑的?
结果,就有了小五从南京一路被追杀,南下去广州。
住破旧的小招待所,拼命的转车,布置疑阵,迷惑追杀的人。
当时我的一个朋友还告诉我:其实,跑路的情况,被条子追反而简单了。
最危险的是被道上追。
一个是因为条子追上你,最多抓住。
被道上追上了,就是死路一条。
而且,当你被道上通缉追杀的时候,他们往往动员的力量,甚至比警方都要密网。
结果有读者问我是不是真的在道上混过——呵呵。
写到小五躲进传销窝点的时候,我还特别做了很多的资料备课,终于将传销窝点的那些情况写出来了——结果就有读者在书评区说,写的太真实了,还问我是不是真的经历过传销。
包括写小五后来坐船偷渡去北美,我也查了很多资料,海上船上是什么情况等等,力求真实。
而小五去越南的那一段……呵呵,很多人不知道,我是真去过越南的。
只不过是去旅游而已。
我写的小五从广西坐豪华游轮去越南,那条船在公海就开始开赌场,这些都是真的!
我坐过那条船,晚上也在公海上在赌场里输过钱。
包括写小五在夏龙湾登陆,夜宿海防市,那宾馆里只有虎牌啤酒卖,以及越南的治安种种惊人的地方,都是我当初亲身经历。
还有河内大酒店,那个混血美女上班的夜总会,叫海洋之星夜总会,我也去过!
当时我就住在河内大酒店。
甚至于,写到小五在河内被越南人追杀,跳进河里游泳跑掉,那条河也是真的有!
写到小五去了加拿大,在温哥华的时候,我专门找了温哥华的市区地图来看,还有一些温哥华市的各种资料。
甚至于,有读者问我是不是在温哥华待过,因为正如我书里写的,大圈的那家修车场所在的海斯丁大街,的确就是温哥华有名的黑街:是妓女,毒贩出没的地方。
——结果邪气凛然那本书红了-
可其实,都市小说很难写。
单纯从写作的困难程度来说,西方魔幻类和奇幻类小说最容易写。
为什么?
因为没有任何限制!
你可以完全凭空编造一个世界,随便你设定大陆,海阔天空,天马行空的去随便写!
!
对于这种书来说,作者就是上帝!
你可以移山倒海,随意去创造发挥。
但是,写都市小说不行!
!
因为现实,就在我们身边。
你写的离谱了,人家一眼就能看出来。
比如我前文写的某些小说里的经典桥段:身价几亿,请同学吃麦当劳,还认为这是一种很高档的举动……
还有一些“经典”的桥段:比如,主角穿得很简朴,带着女朋友去珠宝店买珠宝,服务员狗眼看人低,还说:就你这样的家伙,你卖得起吗!
然后就是主角很豪爽的掏出一张什么什么很牛逼的卡来,装逼之后发威……经典桥段啊!
每次看到这样的桥段,我都会觉得很好笑。
这样写的作者,多半没有去过珠宝店买东西的经历。
现在这年头,哪家店铺的销售员敢这么对顾客?
?
不想要这个饭碗了!
现在找份工作多难啊……谁敢不小心翼翼的捧好自己的饭碗?
很多读者是做服务行业的,应该深有体会,谁敢莫名其妙对客户翻白眼?
呵呵。
我记得看过印象最深刻的两个搞笑桥段是:第一个,某本书,主角认识了一个来自美国的警察,对方自我介绍,是“芝加哥市刑警大队的副大队长”……看到这个头衔,我当时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第二个,某书,背景是中国大陆,写主角经历一场官司,在法庭之上:有法官,还有陪审团……
我当时看了就想,这位作者多半是港剧看多了。
因为大陆的法院是没有这种东西的。
大陆的法庭,没有“法官”,只有“审判长”,更没有什么陪审团之类的东西了……
当然了,并不是要写书之前都亲身经历过,但是起码的生活底子要有一些吧。
就算有些东西作者不知道,但既然是都市小说,主要故事可以随便去编,可细节方面,必须真实!
就算你真的没去过高档酒店会所,没有去珠宝店买过钻石,你也从来没有去法院打过官司……可是……
至少也可以略微了解一下吧。
好,你懒得去查证,懒得出门……可是有电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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