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章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第三百零五节 鹿王陛下(1/2)

他一语双关。

鹿庆西对这样的奉承欣然接受。

两个人像从前那样碰杯,欢笑如常。

……

几天后,鹿族领地,王都,雄鹿城。

王宫主殿的装饰与黑角城区别很大,墙壁上悬挂着大量毛皮,多为熊皮和虎皮,还有大量的狐皮和狼皮,豹皮数量偏少。

这是因为鹿族人一向喜欢白斑豹的皮,花纹很漂亮,在市场上的价格昂贵。

尽管这种野兽性情凶猛,某些时候甚至比暴鬃熊更难对付,却无法阻挡贵族们的强烈爱美之心,不顾人员伤亡,一再组织针对白斑豹的围猎。

大殿里摆开了丰盛的酒宴。

参与者不多,除了现任鹿族大王鹿丰国、国师巫角、四位已经成年的王子,其余的都是各部族长,林林总总十几个人。

鹿丰国在民众之间的评价不是很好,却是一个对属下极其慷慨的大王。

正因为如此,他得到贵族阶层的一致支持,权位稳固。

这是每年一度的族长盛宴。

五十八岁的鹿丰国从王座上站起,举起酒杯,笑着高声道:“感谢神灵,今年又是一个丰收年。”

台下,众位族长纷纷站起,纷纷附和:“恭喜陛下,贺喜陛下,为来年庆!”

粮食酿的酒很贵,但在这种场合却必不可少。

一杯酒下肚,整个身子顿时变得暖和起来,感受着回荡在口腔里的那股醇香,鹿丰国示意侍女给自己的空杯加满,他侧过身子,面朝坐在旁边的国师巫角低声笑道:“今天的菜不错,多吃点儿。”

他和巫角是多年的老友,彼此关系亲近。

巫角乐呵呵地点头奉承了一句:“恭喜陛下,以后年年都是这样就好了。”

“会的,神灵会保佑我们鹿族连年丰收。”鹿丰国笑着随口应道,他带着颇为遗憾的表情扫了一眼台下:“要是牡鹿族的鹿庆西也在就好了。”

国师巫角知道鹿丰国喜欢热闹,他放下手里的筷子,认真地说:“其实他比其他几位族长来的都早,却没想到偏偏在这个时候病了。”

微醉的鹿丰国看了一眼巫角,用怀疑的口气问:“他真病了?”

巫角连忙回答:“真的病了。

我昨天晚上去驿馆看过,受了风寒,整个人缩在杯子里哆嗦,脑袋烫得吓人。

如果是装病,瞒不过我的眼睛。

我还专门问过驿馆的人,都说鹿庆西抵达雄鹿城当天就病了,从那时候起,一直在吃药,从未断过。”

“那看来是的确是真的。”鹿丰国有些失望:“我还打算明天带着所有人一起外出打猎,让大伙儿好好高兴一下。”

巫角笑着恭维道:“我们都知道陛下宅心仁厚,就算鹿庆西明天去不了,到时候陛下赐给他一些猎物,相信他一样会感激涕零。”

“哈哈哈哈!

你说得对。”鹿丰国高兴地大笑起来:“就这么办。”

……

清晨,多达数百人的骑队离开了雄鹿城,沿着不算宽敞的土路,朝着北面密集的山林而行。

冬季狩猎是所有北方蛮族的传统项目。

一方面是与残酷的自然环境做斗争,在这片苍茫的大地上,野兽数量远远超过人类。

另一方面是为了食物,尤其是动物在冬季来临前必须大量进食,它们膘肥体壮,滋味儿比其它季节更美。

四个儿子如众星拱月般围着鹿丰国,他心里充满了快慰。

长子在治理部族方面有着不错的天赋,一些由他制订的政令在实施后产生了良好效果。

这并非浮夸,而是众位大臣和国师亲自验证。

鹿丰国甚至打算再观察几年,如果一切如常,就提前退位,让长子成为新的鹿王。

二子和三子是一对双胞胎,得益于他们母亲的悉心教导,这两个英俊的青年在品格方面无可挑剔。

五年前,鹿丰国分别给了他们一个三百人的小寨子,现在,两寨居民均超过两千,尤其是富足程度,更是让周边的村寨为之羡慕。

已经成年的老四很能打,他从小就是块统兵的料。

鹿丰国干脆把他踢进军队,直接掌控一个千人队。

据下面的人反馈,四王子深受士兵们爱戴,他统管的千人队在军内比斗中成绩名列前茅,得到众位统领的一致夸赞。

鹿丰国很清楚,这四个已经成年的儿子各有天赋,他们取得的成绩离不开身边亲信的教导。

其实这种事情不难理解,只要身为朝臣,每个人都要下注。

大头重注肯定是落在长子身上,可作为表现同样优秀的另外三个儿子,自然也会引起朝臣们的注意。

只不过,最后的决定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上,鹿丰国不希望在多年后看到一个四分五裂的鹿族,他想要寿终正寝,带着毫无遗憾的安详,在所有儿女不舍的哭泣中离开这个世界。

足足十六个女儿……她们的数量太多了,是儿子群体的四倍。

鹿丰国对此很是无奈,却必须谨守着来自神灵的“馈赠”。

说起来,早年妻子和妃嫔们接连生下女儿的时候,鹿丰国实在是哭笑不得,甚至产生了“难道我注定了只能有四个儿子”的怀疑。

现在看来这种猜测并非毫无道理,只能感慨人生无常,世事难料。

八十名士兵的卫队数量不多,可加上白鹿、玄鹿、炎鹿、和青鹿这四个族长及其卫队,总人数就突破了两百。

说起来,鹿丰国多少存了点炫耀的心思,马匹是虎族的特殊贸易品,尤其是公马,更被列入严禁交易的货品清单。

马匹的价格是如此昂贵,即便身为部族之王,也无法组建规模庞大的骑兵。

鹿丰国与四个儿子胯下的骏马极其雄壮,八十名骑兵的坐骑更是油光水滑。

看着其他四位族长及其卫队胯下毛色不一,甚至偏于瘦弱的马,鹿丰国心中的骄傲与自豪油然而生……是的,这是赤裸裸的炫耀,是身为王者在下属面前必不可少,意味着身份等级的物质区别。

“驾!

都给我快点儿,要是晚了找不到猎物,晚上回城可没饭吃。

哈哈哈哈……”

鹿丰国大笑着发出豪言壮语,双腿用力狠夹了一下马腹,催动胯下的畜生吃痛,如离弦之箭,骤然加速向前狂奔。

很多部落都有类似的狩猎规矩,等候在家里的人不会准备饭菜,如果没有得到猎物,双手空空的猎人回家只能饿肚子。

据说这是一个古老的故事,流传至今,逐渐演变为冬季狩猎活动的默认规则,即便是王族也不例外。

北山的猎场属于历代鹿王。

这是一片广袤的森林,从遥远的大陆北面连绵至此,高大的黑针松养育了无数动物,尤其是靠近雄鹿城,距离城市六公里的这批片林地,因为地形特殊,刚好有一段丘陵从中间横过,将两侧平原与雄鹿城断开,加上从山梁底部流过的河,形成一片自然阻隔带。

为了防备来自山林的野兽,前代鹿王特意在丘陵西南面设置了一个村寨,这里的军事防卫力量比其它同规模村寨强大得多。

长矛、弓箭,加上塔楼,每年都要杀死多达数百头野兽。

久而久之,来自山中的掠食者们知道这里是人类禁地,也就逐渐远离。

无论熊、狮、虎、豹,它们都有着专属于自己的智慧。

野鹿和獐子虽然跑得快,却没人管。

人类饲养的猪羊虽然好吃,却在掠食过程中充满了危险。

落单的猎人在猛兽看来是食物,区区十几个人的狩猎队也不难对付,可是带有墙壁的村寨就不同,那里守卫森严,人多势众,即便是强悍的暴鬃熊也扛不住重型弩炮的冲击……人肉虽然美味,却不值得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

按照鹿族皇家资料库里泥模板上的记载,北山猎场已经七十多年没有出现过成规模的大型肉食兽。

这里所说的“规模”,专指五十头以上的兽群。

兽类之间有其特殊的信息传递与交流方式,它们也许有着与人类同样的基因遗传记忆。

总之,北山猎场一直是野鹿和野猪的栖息地,偶尔有几头不长眼睛的暴鬃熊或黑嚎狼闯进来,但它们很守规矩,只要弄到猎物,就会带着收获转身离开,很少在此久居。

这是因为历代鹿王每年冬天都会组织王室成员外出狩猎。

这些自以为幸运的野兽永远不可能活到第二年春天。

无论人员还是装备,王室成员及其卫队绝非普通村寨猎人可比,在锋利的长刀和弓箭面前,再凶横的暴鬃熊也只能落荒而逃,若是跑的慢了,肥厚的熊掌就会摆在餐桌上,成为令人垂涎的美食。

今天天气不错,乌云难得散开,太阳露出了久违的颜面。

马匹也似乎被人们高涨的情绪感染,跑得比平时更快。

时近中午,鹿丰国射了几箭,得到了一头半大不小的鹿,几只野兔。

他左手挽住猎弓,双脚踩住马镫,极不满意地看着正在收拾猎物的士兵,皱起眉头:“太少了,才这么点儿……”

去年的这个时候,狩猎成绩堪称辉煌,总共得到了三十多头大鹿,十几头獠齿猪,甚至还有两头毛皮漂亮的白斑豹。

深知他心意的长子连忙策马上前,凑近鹿丰国身边,劝慰地笑道:“阿爹,不要急,现在还早,咱们再往前走走,鹿群应该就在林子里面。”

非正式场合,女儿们都光鹿丰国叫“阿爹”,而不是“父王”。

他本人也很喜欢,觉得这样做更具亲情。

: :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