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章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第三十六章 无心栽柳(1/2)

萧无忧,就像是白景阳的肉中刺,怎么看怎么不舒服而不试探出萧无忧的底细来,白景阳始终也是不放心。

这才费心安排了这么个局。

萧无忧打死申文俊早在意料之中。

白景阳也不想申文俊就这么被打死,可他要不死,如何有理由光明正大的制裁萧无忧。

牺牲一个八阶,灭掉一个九阶隐患。

这个生意还是做得。

白景阳才出现问罪,果然就引出了萧无忧身后的人物。

白景阳虽然早都做好各种布置,可等高欢真正出现,白景阳还是难以控制心底深处的恐惧。

无法克服心灵上的弱点,这也是白景阳无法进入大宗师的原因。

“是你,果然是你。”心里的惊惧只会埋藏在最深处,白景阳脸上不会露出一丝异色,无间灭绝剑印的灭绝剑意也更加强盛。

高欢在白景阳身后的慢慢浮现出来,依旧是一袭的青衣,面容却恢复了本来的样子。

“是我又如何。”高欢问道。

白景阳沉默,他还是真不知道该如何。

和高欢拼命,八成可能会被高欢打死。

可要就这么装作看不见高欢,却也绝不可能。

魔师白景阳,纵横世间数百年。

虽然还有心灵上的弱点,却也有他的骄傲和尊严。

白景阳沉默了一会道:“你在萧无忧背后,想要操纵我们天魔宗么?”

高欢悠然道:“操纵说不上。

更准确的说法是监督。

你们魔宗过去的历史可不太光彩。

~~-魔族就要入侵了。

我不想看到魔宗叛变。

这是一个必要的预防措施。”

白景阳冷笑道:“你管的太多了。

我们魔宗的事,轮不到外人来插手。”

高欢低笑了声,“魔宗从来都是强者为王。

说的那么硬气有什么用。

说起来,我也是魔宗出身呢,这个魔宗宗主我也做得。”

高欢语气很轻松,似乎只是在和老朋友闲聊胡侃。

白景阳却不敢这么看,高欢的每一句话他都会反复思量分析,想要找出高欢的真正目的。

“魔宗之主,那你来做啊。”太一教主是一方教主,皇帝也要礼敬有加。

教内信众百万。

一呼万应。

白景阳不相信高欢会抛下太一教主的身份,来做什么魔宗之主。

高欢一笑道:“刚才不过是说笑,魔宗之主还是要你来做。

./--/--广告全文字”

白景阳冷然道:“我做,做你的傀儡么!”

高欢突然道:“你见过太极么?”

白景阳微微一愣。

太极他自然是见过。

并很为太极展现出的道而震惊。

可高欢是提起这个,又是什么意思?

“太极,可以看做是一种平衡。

宇宙天地,有阴有阳,有光有暗。

不止是天地,人也如此,有善有恶,有好有坏,有正有邪。

有了道宗,也就有魔宗。

这源于人性……”高欢很耐心的个白景阳解释道。

“你到底想说什么?”突然说上太极、平衡,让白景阳隐隐知道高欢要说的意思,却又无法真正把握,这让白景阳有了一丝烦躁。

“很简单,我虽然不喜欢魔宗,但他的存在不能改变,也无法真正消灭。

所以,我希望保持一个平衡。

你做魔宗之主,是平衡的一部分。

但我不想你乱来。

明白么?”

白景阳不屑的道:“说来说去,你还不是想让我做你的傀儡!”

高欢道:“你不是傀儡。

只是划下一条线,让你不要越界。”

白景阳摇头,“我魔宗要做什么,是我魔宗的事。

轮不到别人指手划脚。”

高欢道:“你别以为上面九阴阵有用,你们五个联手也没用的。”顿了下又道:“魔宗之主我是做不了。

我却可以捣碎这个魔宗。

建设不了,破坏却再简单不过。

而且。

真要动手,第一个死的必然是你。”

白景阳心中一凉,想要一战的热血顿时冷了下来。

他虽准备了九阴大阵,可高欢既然能事先洞察,那威胁也就少了大半。

真要逼得高欢动杀手,他们新成立的天魔宗一定会捣个稀巴烂。

高欢说的很自信,可只凭他手中的神器,他也有资格这么自信。

虽然还没动手,可领教过高欢厉害的白景阳,对高欢的话已经是信了八成。

白景阳僵立在那,心中考虑着得失,犹豫着该不该动手。

“心虚而神弱,还没动手你就输了。”

白景阳心中又是一震,身上的剑意也随之消散。

高欢说的没错,他瞻前顾后,没动手就已经败了。

勉强支撑下去,又有什么好处。

当然,收敛气息不是举手投降。

他和九阴大阵的联系,并没有切断。

高欢真要动手,他的反击也将空前的猛烈。

“白宗主能够聚拢天魔十宗,合并成一宗,这等手段能力本座也是很佩服。”见白景阳改变了主意,高欢也开始说起好话来。

白景阳苦笑道:“高教主过奖了。”

高欢道:“阴阳相生,光暗如一,本座和白宗主正可以合作……”

白景阳走到圆桌边坐下,喝了口茶水后才道:“愿闻其详。”

高欢也现身出来,坐在白景阳对面,微笑道:“本座是很有诚意的。

我们可以在很多方面进行合作,例如炼器,又如情报等等……”

千年以来,魔宗被朝廷和佛道等名门大派打击的抬不起头来。

正邪不两立这句话也深入人心。

白景阳要不是迫于无奈,也不会选择和高欢合作。

但高欢说的一些合作,对于白景阳还是很有吸引力。

在这种合作里面,双方几乎是平等的。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