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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决定(2/3)

他太欣赏这个耿直的年轻民警了,不希望他因为青涩的道德观耽误了。

虽然有点愧对洪衍武,可现在社会情形基本如此,总不能为了一个注定要受委屈的人,再搭上一个优秀民警的前途吧?

可他却没想到邢正义竟然一点也不体谅,还冒出这么一句来。

“你小子说什么?”

“我说用我的功劳换洪衍武……”

“放屁!

你想什么呢你?

你就是不要前途了,是不是也心疼我一点,让我喘喘气儿!”

“我是说真的,我不在乎功劳。

您要不同意,我去找田连长……”

秦所长是真动怒了,拳头狠狠砸向桌面。

“胡闹!

你以为这是什么?

还讲价钱?

你去吧。

你要是不被扒掉这身警服算我白说!”

“秦所长,我是认真的。

我和赵振民都欠他的,这事我要不管亏良心。”

本来还想接着狠“剋”邢正义一顿,可秦所长一听这话却迷惑了。

“欠他的?

你……什么意思?”

“我得跟您坦白,这次抓人其实不是我们的功劳,全是靠那个洪衍武……”

“全靠他?

你说什么?”

见秦所长根本无法置信。

邢正义脸一红,开始一五一十的把今天发生的事实讲述了一遍,秦所长听着就出了神。

“……开始我对他没好感,后来才发现他懂得玩意比我们多多了。

贼想干什么都瞒不过他,照他说的办准没错。

动手的时候那更厉害了,就没一个贼能在他手下走一回合的,想不服气都不行。

今天要不是有他在,别说抓贼了,我和振民肯定都得重伤。

您说,就冲这个我能不管吗?

那我成什么人了!

要真是把他拘了,那也太冤了……”

秦所长听完了沉思不语,心里可是在翻江倒海。

他看得出,邢正义是铁了心要保洪衍武了。

要说这洪衍武本质确实不坏。

该怎么说就怎么说,他走错路恐怕是社会的原因居多。

而且这孩子今年才不过十七岁,就是犯了错,当初也不应该被送进关成人的劳教农场去呀?

看来,这又是沾了家庭出身的“光”了,又是一笔算不清的帐。

更何况按邢正义说的,这个洪衍武有主见,脑子快,对“佛爷”比警察还了解,甚至在判断和应变的能力上比邢正义还要成熟,同时还具备极其出色的搏击能力。

在这次抓捕中,洪衍武所显露的综合素质,甚至超过了一个工作经验丰富的老警察。

要这么看,哪像是个劳教人员?

要不是他的家庭出身,要不是走错了路,简直个天生做警察的好苗子,还真是可惜了。

此时,秦所长对洪衍武的确是心生同情,但要说就此放人他还拿不定主意。

有些事邢正义还不知道,可他却知道军代表和副所长这伙人的力量有多大。

他们现在就是一伙上有保护伞,背后有后台的官面流氓。

他们这类官人可怕之处就是能名正言顺地利用权力,拉帮结伙,为非作歹。

他要真是把洪衍武私自放走,那可是正中这些人的下怀,给了他们最好的借口去扣帽子做文章……

邢正义看着秦所长脸色变幻,咬咬牙终于又忍不住插了嘴。

“您不是说咱们警察的职责是消灭犯罪,匡扶正义的吗?

您不是说我们要把整个社会都打扫得洁净有序吗?

可要是按副所长他们说的那样做了,就真的冤枉好人啦。

要是不能保护人民,眼看好人受冤枉,那咱们还算什么人民警察?”

秦所长本来还是不发一言,可听到最后一句,心里也不由一震。

他忍不住重复起邢正义说的那句话——要是不能保护人民,眼看好人受冤枉,那还算什么人民警察?

是啊,咱们国家的公安可是叫做人民警察啊。

那不就是为了维护公理和正义,专门保护人民的吗?

想当初,他被下放的原因不也正是为了保护好人吗?

他怎么会把这么重要的事忘了呢?

秦所长不由又想起了1966年9月,他在管区一个中学煤棚里审讯那个纵火犯。

那是个什么样的纵火犯啊?

看着白净净的很瘦弱,也不过是个十六七岁的男孩子。

他还记得当时,在亲耳听到这个男孩子供述案情的时候,内心竟控制不住地为之悸动。

他根本没有办法,不对这个未成年的“小犯人”产生深深的同情。

原来,这个男孩子的父母都是这个中学的教师,均死于揪斗最激烈的“红八月”。

为了给父母报仇,男孩子趁深夜潜进学校,打算泼洒柴油点燃关押过父母的总部。

可到了点火的最后关头,男孩子胆气一泄却又后悔了。

更倒霉的是,当男孩子收拾好东西打算悄悄离开时,却被人发现了。

男孩子没能逃走,被当场抓住,打个半死关进了煤棚。

这件案子随后被分局定为重大案件来抓。

初审过后,为了替男孩子争取一条合理的生路,他在深思熟虑下,以男孩子连火柴都没划过为理由,提议宽大处理。

可由于当时是“宁左勿右”的特殊年月,上级不仅驳回他的意见,还因为他的立场不正确严厉批评了他。

并且还告诉他,审讯只是个形式,如何处理最后还是下面说了算。

这也就意味着,无论宣判结果如何,都会有人肆无忌惮地打死这个男孩子。

怎么办呢?

这孩子要是再死了,这可就是一出灭门惨剧。

这真是他第一次面对如此难办的难题,在这个特殊的时期,公理良心和上级指示之间居然是相互矛盾的。

思量再三,他还是决定不能眼看着这个男孩子丢了性命。

由于曾经为这所中学指导过人防工程,他还记得学校煤棚下面就有个防空洞的入口。

于是,二审时,他趁同事去上厕所的时候,悄悄把这个秘密透露给那个可怜的男孩子。

获得了生机的男孩子在惊喜中忍不住激动地跪下了,那张狠狠咬住嘴唇,极力控制着要露齿而笑和准备承接泪水的脸,永远记在了他的心里。

第二天早上,煤棚里露出个大大的防空洞口,男孩子果然顺利逃跑了。

事后调查时,因为那个上厕所的同事怀疑了他,向上级举报。

结果他作为第一批被分局内部处理的公安干部,被送到“五七”干校下放了十年。

可对这件事,他从没后悔过。

他认为自己正是出于一个人民警察的职责,才平生第一次作出了违背组织原则的事。

在这件事上,他虽然违反了纪律,可他对得起良心,对得起人民警察这个称呼。

用下放十年换一个无辜孩子的性命,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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