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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2002年(2/2)

这个时代的法律终究还是有些滞后,这也是马小龙大学选择法律系的原因之一,他的其中一个目的就是借助京大这个金字招牌,借助学校导师的能量,上达天听,尽快推动法律的进格。

当然这并非一朝一夕之功,但能早一天是一天,一是可以规范市场,不至于出现恶意竞争,二也是避免自己的票子白白外流,便宜了那些盗版。

今天代玉很兴奋,早早的就跑到书店买来了新一期的《漫画大王》,等看完一连三话的漫画情节之后,顿感心满意足和意犹未尽。

又是一部经典啊!

而且是超越了以前所有作品的经典。

别的不说,光说马小龙这3D的画风,那就是其他漫画家难以企及的高度。

随着《斗破苍穹》的3D画风逐渐影响到了全世界,全球的漫画界,几乎所有漫画家都认为马小龙的画功达到了前无古人的境界,是漫画界画技的最巅峰。

甚至有人把‘漫画上帝’这个称号安在了马小龙的头上,且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承认。

马小龙对这些虚名并不在意,倒是代玉特别高兴,但也有件事让她不太满意:“小龙,怎么小说跟漫画的内容差别这么大?”

没错,《斗破苍穹》的小说版和漫画版的内容有着比较大的差别,小说内容更偏向于男性的感官需求,偏偏马小龙借用lv4级别的写作能力,把内容写的要多擦边有多擦边,虽然有很多感官的内容,但笔触之下,却没有任何感官的描述。

就像是隔靴搔痒,越骚越痒,把许多小说迷看的不上不下,想发泄又没有门槛;不想发泄,却总是不断的挠他们的心。

真是要多难受有多难受。

而漫画版就完全没有这些内容,属于全年龄向,甚至人物的着装虽然非常华丽,但也带着几分保守,哪怕是美杜莎女王的胸口都加了个护甲,什么也看不见。

这还是马小龙第一次把小说和漫画的内容作了区分,让代玉惊奇之余,也是不太满意,他觉得同一部作品,不应该有这么大的差别,不然这就不是同一部作品,而是改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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