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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出发前(1/2)

伊艾弗人是到泰伯斯最频繁的文明,因为他们热衷于经商。

之前的十多支商队带来了大批的商品,满载而归。

伦特大陆是伊艾弗人的主要目的地,有两个原因:一是伦特人跟伊艾弗人长相接近,天然有种亲近感。

相比之下,长得有些怪的涂法拉人不易接近。

第二,商品互补。

阿莫人比伊艾弗人先进,商品种类繁多,对伊艾弗人贩卖的东西大多没有兴趣,而且很挑剔,不易忽悠。

涂法拉人则很简朴,不喜欢伊艾弗人的东西,最多挑选一些奇特的外星矿产如宝石之类的。

伦特人对伊艾弗人不陌生,一直认为伊艾弗人是弱小的商业文明,程栋和余哲也不例外。

伊艾弗人喜欢伦特人的水果和花卉,程栋代表御花园给客人们讲解过几次,对他们还算熟悉,今天妻子突然说伊艾弗人有可能比托托人更强大,着实把他吓了一跳。

“伊艾弗这个称呼第一次出现大概是什么时候?”余哲问。

“不清楚,应该在1700到2000年前。

这次过来的伊艾弗商队说,伊艾弗现在更接近邦联,而不是联邦。

伊艾弗从字面理解是厄斯星球上不同势力联合组成的国家,第一个星际殖民地实力增强后国家名字有些跟不上时代,于是大家都用简称e.f.,对外则称均称自己为厄斯人,因为所有人的祖先都来自厄斯星球。”

吉拉拉说完转向丈夫,“知道吗?

伊艾弗用你经常说的外星语描述叫地球联邦,厄斯就是地球,你说的这种外星语叫华语,是伊艾弗人中一支很大的民族使用的语言。”

程栋目瞪口呆,余哲则拍手起哄,“爸,听到没?

你是伊艾弗人的后裔。

妈,你也真是的,这么重要的事情也憋着不说,看把我爸累的。”

吉拉拉笑道:“你不要乱搅合,事情没这么简单。

伊艾弗领队说,e.f.的标准发音不是伊艾弗,而是这样。”她学着说了几句,觉得不地道,无奈之下将回影石拿过来重放。

“的确不同,可以确定伊艾弗不是他们官方的标准发音。”程栋看完后有些诧异。

“伊艾弗领队自称厄斯有过两代文明,前代文明迄今没有找到系统的历史。

他们进入星际文明后,前前后后派出了一百多支探险队,大部分失踪,小部分则收获颇丰。”

听完老妈的话,余哲又忍不住,“爸,你真的有可能是伊艾弗人的后裔。”

程栋不知道该说什么,还是吉拉拉回答儿子,“伊艾弗人第一次来的时候,我们就知道他们是异族,跟伦特人不可能产生后代。

你不要瞎猜了,以现在的水平,身份很容易识别的。

从你和弟弟妹妹的身体状况和遗传特征来看,我们两个是典型的伦特人。”

儿子很失望,母亲继续教训,“多学点知识有好处的,知识不够,聪明只是小聪明,成天瞎猜,下个月开学,你和赛琪赛铭一起去。”

余哲惨叫一声,正要争取,吉拉拉又说:“去练习吧,下面没你什么事。

等我忙完了,我们就去哈吉村看看,你爸的身份确实要搞清楚。”

老妈一向言出必行,儿子只好灰溜溜地去健身房重复每天必做的功课。

伦特人家家户户习武,武学流派众多,余哲学的功夫来自于师公姆伯玆。

吉拉拉的老师是个很有趣的人,小派出身,身手却极为了得,高手中的高手。

“也许老妈的毛病是从师公那里学过来的。”半大小子休息时想到姆伯玆。

托鲁择的老大很叛逆,舌头大,宣称天下没有什么武学,只不过是一套能量运行的变化技巧,伦特人以前过于注重热兵器,现在又钻入另外一个死角,过于注重个体力量。

大规模战争时,武学根本没有用,团队配合比个体的武力更重要。

吉拉拉的想法却跟老师不同,她很注意下属的个体战力,说伦特人的体质特殊,可以锻炼到阿莫人口中的超人水平,一队高手足以摆平阿莫人的军团级部队,用不着全民皆兵。

“超人?

爸也说过‘超人’,但似乎跟老妈说的有些不同。”余哲想起吉拉拉说过的话,不由得看了看自己的手。

手有些黑,骨节粗大,皮肤的韧性极强,没有阿莫人那么细腻,似乎有些特别的功能,但具体哪里特别,倒不清楚。

“老妈说的对,不上学,不与外界接触,不会知道伦特人与其他种族有什么区别,想得再多都没有用。”

心理上没有了抵触感,余哲的觉睡得特别香,第二天一大早准点起床,继续锻炼。

寒安和泽熙看到兄长勤奋,也跟着一起跑步,一大两小在广场的慢跑道上看起来分外引人注目。

伦特人极少有双胞胎出生,两个小娃在王都很出名。

相比之下,不算差的兄长没几个人记得。

“赛铭聪明,也许将来会读大学,赛琪很有武学天分,也许遗传了老妈的长处,将来的家产不好分啊。”半大小子边跑边想边琢磨,母亲其实就两把短刀算得上传家宝,至于身上的装备,他倒不眼红,因为只是佐鲁级使用的制式装备。

他很喜欢武器,伦特历史上大名鼎鼎的兵器都是用珍稀材料打造的,比现在使用的武器威力更大,文明发展到巅峰,便很难进步,不少出色的单兵武器技术资料都遗失了,或者干脆没有足够的资金和材料去制造。

“你说赛铎在想什么?”寒安清脆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还能想什么,他这么反常,肯定是惦记着什么东西,也许是宝贝。”泽熙慢悠悠地回答。

余哲闻言回头,“我觉得我们两个的名字换过来更合适,改天跟老爸说说。”

两小孩茫然,大哥不再说话,继续跑步。

余哲喜欢探险,尤其是爬山,王都卡斯加德周围的山都爬遍了,但没找到真正的宝贝。

伦特王国历史悠久,古迹遍布,他这些年跟着父母旅游捡到了不少的好东西,都放在二楼的藏宝室里。

熙大陆猛兽多,不乏超级凶猛和怪异的物种,他一直想去,只是现在年纪小,不敢去,父母也不可能让他去。

“要是在熙大陆找个高级座驾就好了,省得老是走路。”伦特王国的交通工具很发达,但余哲不喜欢,觉得不够拉风。

他很羡慕那些坐着飞行鸟兽类到处旅游的高手,很惋惜母亲这样的高手居然喜欢走路,什么都没有。

“嘻,‘跳跳拉’,哈哈。”想到座驾,半大小子便想到了父亲给母亲取的绰号,忍不住大笑。

吉拉拉的装备能飞,而且速度极快,但她很少用,经常跳来跳去,觉得不比飞行慢,而且灵活,程栋因此叫她“跳跳拉”。

父母之间的调侃无意中被余哲听到,当时就有些忍不住,他也喜欢跳来跳去,但明显水平太低,经常压坏地面,让母亲很愤怒。

“你敢讲老妈的坏话?

一根黄金榴。”泽熙在后面威胁。

余哲的怒火顿时拔地而起,“还没找你算账呢,说,另外一根是不是你偷吃的?

一定是你偷吃的!”

小屁孩不以为然,“有证据吗?

也许家里来了小偷,黄金榴稀罕,喜欢的人可不少。

一根黄金榴!”

兄长捏了捏拳头,犹豫良久,开始讨价还价,“半根?



我还没吃过呢。”

寒安接口,“成交!”

大哥欲哭无泪,加快脚步,两小孩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似乎刚才不愉快的对话没有发生过。

小孩子之间的故事大人无意去关心,程栋天天准点上下班,吉拉拉每天往王宫跑,一晃十来天过去。

又是晚上,一家吃饭时吉拉拉突然宣布明天去哈吉村。

“妈,你的事都忙完了?”余哲问。

吉拉拉皱了下眉头,“没我什么事,斯米特亚说有把握。

温克勒带我们去,他一家也要回去探亲。”

“可以看到嫂子啰。”寒安起哄,余哲狠狠地瞪了她一眼。

长途自然要做准备,即使默伊曼能干,程栋也了如指掌,但家里那辆大浮空车的检修仍然让两人忙活到深夜,这是平时几乎不用的后果。

吉拉拉在处理其他的事情,琐事繁多,这次出去短期内回不来,很多都需要交待。

三个未成年人很兴奋,这次是去父亲的老家,跟以前不一样。

长途旅行要准备充分,现在局势微妙,难免会有意外发生。

余哲没有管弟弟妹妹,进入自己的藏宝室开始准备。

首先是武器。

藏宝室里有一套阿莫人的组合热兵器,威力没有在武道馆用的那么大,做工精美,算是工艺品。

这套武器据武器店老板说是阿莫人的大师级人物开发的,既美观又实用。

余哲没花钱,武器店老板看中了他收藏的一块橙色石头,很少见,想要,于是两人作了交换。

“这东西虽然精巧,故障率也不高,但威力似乎差了点,只能当工艺品。”主人犹豫良久,决定放弃,目光转向了另外一把热兵器,父亲说叫“步枪”,他于是命名为“步枪一号”。

这支步枪是余哲自己做的,花了不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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