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楼兰 (三 下)(1/2)
第四章 楼兰 (三 下)
不是找我打架吧?
王洵警觉地扫视周围环境,心中腹诽。
打架他倒是不怕,从小到大,为了各种各样的原因跟别人打过不下一百次,一直赢多输少。
问题是,那个小洛姑娘明明跟自己一文钱的关系都没有。
为了她稀里糊涂跟姓石的打一架,这也实在太冤枉些!
石怀义的感觉很敏锐。
像所有坠入情网中的少年一样敏锐,发觉了王洵神色不对,立刻退开半步,将自己的双手拍了拍,笑着补充,“只是想请你喝一杯酒而已,没别的意思!
怎么,王兄弟不愿意赏光么?
!”
鸿门宴!
王洵心里又悄悄嘀咕了一句。
笑了笑,轻轻摇头,“当然不会。
只不过我身上还有伤.....”
没等他把话说完,石怀义又快步靠上来,敲砖钉角,“酒是男人血。
少喝点儿不要紧!
你要是怕小洛说你,过后把责任全推到我头上好了!”
也不是谁,在小洛姑娘面前连大气都不敢出。
王洵悄悄撇嘴。
既然人家已经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他也只能见招拆招了。
如果能将话说清楚了最好,省得一天到晚被别人惦记着。
如果对方实在不肯讲理,他也不怕出手较量。
把这个无名山谷搅个鸡犬不宁,刚好断了此间主人试图以温柔陷阱留客的心思。
想到这一层,他笑了笑,轻轻拱手:“那就叨扰石兄弟了!
在这里住了这么多天,我还没来得及四下转转呢!”
“王兄请跟我来!”石怀义将坐骑丢在一边,与王洵并肩而行。
脸上的笑容怎么看,怎么僵硬。
此刻已经是傍晚,山谷中人声鼎沸。
劳累了一整天的男人和女人们趁着太阳还没落山,纷纷聚在自家门口,处理永远也忙不完的家务。
而那些无忧无虑的孩子们,则围着自家的毡帐和引火用的干牛粪堆儿疯跑,一会儿你把我推了个跟头,一会儿我揪了你的辫子。
吵吵嚷嚷,片刻也不停歇。
所有人当中,最为扎眼的,就是王洵麾下的那些年轻禁卫和民壮们。
狭长的山谷内,几乎到处都可以看到禁卫和民壮们的身影。
沙盗们对客人毫无防范,似乎一点儿也不顾忌对方在不久之前还是官军的身份。
而为了回报此间主人的热情,禁卫和民壮们则施展了浑身解数。
或者帮铁匠们打造修理各种兵器,或者帮助木匠们赶制新潮家具,或者帮当地少女将温泉旁边采来的野菜烹调成各种美味佳肴,如此种种,不一而足。
每当他们露出一手在西域罕见的新鲜活计,周围看热闹的楼兰少女们则毫不吝啬送上发自内心的赞誉。
于是在接连不断的掌声和尖叫声里,红着脸的禁卫和民壮们干得愈发卖力,全部精神都集中到了手下的活计上,丝毫没有察觉,自己的顶头上司王洵就在人群外围走过,目光中充满了恨铁不成钢的无奈。
“这个山谷里有十几处温泉,因此一年四季都很暖和。
就是太小了点儿,住不下很多人!”默默地陪着王洵走了片刻,石怀义开始寻找话题。
“嗯!
好一片福地!”心里怀着几分不满,王洵顺口答应。
“也难怪,有人开始乐不思蜀!”
后半句连敲带打的话,显然属于抛媚眼给瞎子看。
石怀义虽然能讲一口流利的唐言,对于成语典故,却是一窍不通。
眨巴着牛铃铛的大眼睛想了好半天,才喃喃地回应道,“王兄是说,你的人在这里过得很开心是么?
那很好啊,我还怕你们过得不习惯呢。
康老一直叮嘱大伙,不准慢待贵客!”
“那改天见了康老,我可得好好谢谢他!”王洵咧了咧嘴,又是夹枪带棒地刺了一句。
老狐狸这一招玩得太阴,让他肚子里即便再有气,也找不到发泄的借口。
毕竟人家对大伙有救命之恩,并且没用刀子逼着任何人留下。
至于有人经不住红颜祸水的诱惑,那是他们自己的定力太差和王洵这个顶头上司约束力太弱的问题,半点都怪不到老狐狸头上。
石怀义对语言的理解能力恰恰与他的姓氏相吻合,迟钝到了极点。
笑了笑,继续替自己人谦虚,“不用,咱们楼兰人对待朋友,向来是倾尽所有。
其实即便没康老这句话,大伙也会拿你们当亲兄弟看!”
“是啊,亲兄弟。
比亲兄弟还亲!”王洵被弄得没有半点儿脾气,只好悻悻回应。
亲兄弟,我的就是你的,你的还是你的。
几十大车兵器都兵不血刃地给你送到手上了,还能不是亲兄弟么?
石怀义笑了笑,很高兴王洵能这样形容双方的关系。
“王兄弟请走这边,小心脚下,阿斯兰喜欢到处刨土坑!”
话音刚落,一只七尺多长的黄毛大狗突然从人群中窜了出来,一跃扑向他的肩膀。
石怀义被扑得向后退了半步,然后双手握住搭在自己肩膀上的狗爪子,“好了,好了,咱们阿斯兰最有本事了,从不四处给人挖陷阱。
乖,别乱舔,去跟客人打个招呼!”
仿佛能听懂他的吩咐。
黄毛大狗从他的肩膀上转过半个头来,冲着王洵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温润的目光中充满了好奇。
好一头猎獒。
尽管在长安城中,见惯了天下名犬,王洵还是忍不住打心底发出一声惊叹。
眼前这个大家伙,可比公子王孙们用来赌赛的那些名种好得太多了,头颅足足有笆斗般大。
长吻直咧至耳,上下颚张开,口中能吞下半个牛头。
露在唇外的獠牙寒光四射,仿佛一把刚刚开了刃的匕首。
更难得的是狗颈部那圈厚厚的长毛,金灿灿,亮闪闪,完全抖开,活脱一头跨海而来的狮子。
“去,你这懒家伙。
向客人行个礼,然后头前带路!”石怀义朝大狗阿斯兰背上拍了一记,再次笑呵呵地命令。
阿斯兰又哼哼了几声,很不情愿地从他的怀里跳下来。
转向王洵面前,伸出一只前爪。
这么聪明的一只猎獒面前,王洵立刻收起了所有防范,伸出手去,跟阿斯兰的前爪握了握,然后笑着自我介绍,“我叫王洵,长安来的王洵。
你知道怎么去酒馆么?
头前带路,待会儿我请你吃肉!”
大狗很不屑地看了他一眼,抽出爪子,转身向不远处的一座脏兮兮的大帐篷跑去。
跑到帐篷口,冲着里边“汪,汪,汪,汪!”叫了几声,然后又得意洋洋地跑了回来,转身走在了王洵面前。
憨态可掬的模样,立刻引发了一阵轻笑。
笑过之后,王洵和石怀义两人之间的距离一下子就被拉得很近,一边走,一边杂七杂八地闲聊了起来。
“王大哥也养过狗么?
我听我娘说,长安城大长老们家中,收集了几乎天下最有名的犬种!”隔阂被抛开后,石怀义眼中充满了对未知世界的好奇。
“长安城的大长老们兴趣很杂!”尽管有些词感觉很别扭,王洵还是迁就了对方,“有人喜欢养马,有人喜欢养狗,还有人喜欢收集宝刀宝剑。
但我见过一个大长老,家里养了三百多头名犬,但是,没一头及得上阿斯兰!”
“那他们一定很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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