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八章 幽使周亡,春秋开局(2/2)
齐公废除井田制度,按土地的肥瘠,确定赋税,设盐、铁官和铸钱,寓兵于农,迅速成为各国中最富强地国家。
待平王东迁之后,齐地之主也更换多次,及至桓公,国力更是强盛无比。
这桓公也是有为之君,以管仲为相,首先实行国野分治,国都为国,其他为野。
国中又设二十一乡,其中工商六乡,士十五乡。
并设每五家为一轨,十轨一里,四里一连,十连一乡。
又为臣设三卿,工设三族,商设三乡,泽设三虞,山设三衡。
在野则三十家一邑,十邑一卒,十卒一乡,三乡一县,十县一属,属设大夫。
全国五属,设五属大夫分别治理。
齐国的居民必须服兵役。
农闲时训练,战事时出征。
这样既提高了士兵战斗力,也不必支付养兵的费用。
另外,为解决武器不足的问题,规定犯罪可以用兵器赎罪。
齐桓公五年,召集宋、陈、蔡、等国诸侯会盟,成为历史上第一个充当盟主的诸侯。
自此,人家进入春秋五霸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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