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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谁交税多谁合法(2/2)

在2002年3月部分环届之前,华夏国的法律解释还在强调马教学说中的“财产是无差别人类劳动的凝结”这个古典法理定义呢。

认为“电子数据”的产生不是“劳动”的结果,是可以随便修改的,因此其财产权不受法律保护。

这也是为什么当社会上一方面出现大量“人民币战士”疯狂掏人民币买装备、另一方面法律又不接受游戏盗号的报案——就算接受了,也只认定应当“赔偿游戏账号内剩余点卡和取得游戏内等级、装备所应当消耗的点卡”。

换句话说,盗点卡算盗窃,破了案也只赔点卡钱。

玩家花在游戏里的时间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为当时的法律不认为这是“劳动”——你花时间打游戏,你已经爽过了,时间是花在买爽上的,不是花在劳动取得装备上的。

爽的过程中随机得到的结果和成就不存在财产权。

顾诚把他的担心大略描述了一番,最后总结了自己的疑惑:“我也知道这个法律争议只是暂时的,最多一两年就会扭转过来。

可惜我不知道怎么去扭转过来。”

然而,雷俊听了顾诚的疑问,不但没有忧虑,反而很是释然:“原来你是担心这个?

马上就要3月份开会了,这问题目前争议双方的法律博弈其实实力挺均衡,你要是愿意多推一把,我保证到时候可以通过。”

顾诚狐疑不决:“要怎么做?”

“香烟都能合法拥有财产权,网游装备凭啥不能?

只要你能证明这个行业的纳税能力一样有前景,国家自然会认为网游装备是合法财产权。

后面的风险都解决了——到时候你再去局里报案,保证分分钟给你出警。”

“莫非,历史上的陈天乔也是用这种粗暴的助力推动的?”顾诚觉得心中有一道电光划过,敞亮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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