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八十三节 旅途12(2/2)
接着对方拿出了那份专门的,用阿拉伯语写成的抵押借款合同。
前面说过,根据调查可知,这对于中国的外语学习而言绝对是一门极小众的外语,懂的人很少不说,陆五毕业的大学根本就没有这门课程(这只要稍微调查一下就能知道)。
从两个人过往经历就可以确定他们根本看不懂这份抵押借款合同的真正内容是什么。
事实上,哪怕他们两个人有出乎意料之外的本事和兴趣,毕业之后自学了阿拉伯语,能看懂这份合同也没用。
因为这份合同表面上是非常正规的。
事实上,它的内容和赌场工作人员介绍的基本一样,之所以是基本,是因为这份合同并不是用股份为抵押向这个赌场借款,而是向某个外国银行借款。
也就是说,这是一份向银行的抵押借款合同。
而借款的规模也不是如他们以为的那么少,而是一笔颇大的资金——甚至比他们之前合作成立外贸公司的时候,投入的资本差不多。
所以哪怕陆五或者任健读懂了,也觉得这没啥大不了的。
都是抵押借款,向银行借款和向赌场借款有什么区别吗?
说起来,其实赌场根本没有“借款”这项功能呢。
抵押了这么多的股份,借一笔巨款才是合理的事情。
当然,至于利息什么的,其实是小事情。
毕竟只要稍微正规一定的金融机构,利息都是有限的——而且众所周知,利息总是和借款时间息息相关。
也就是说,只要时间够短,利息总是有限的。
事实上,哪怕你借了一个天文数字的金额,比方说几万亿,只要你借款的时间足够短,几分钟、几小时什么的,哪怕是相对并不特别富裕的人,其实也还得起。
真正的问题在于……借款的时间是一个月。
一个月后不还钱,人家有权利拍卖掉你的抵押品。
当然这种做法似乎也是理所当然,无可指摘的。
可是呢,更加糟糕的问题在于,这是一家外资的小银行,它从来没在中国开展过营业。
而且,它的名字很有误导性,让人本能的以为那是一家美国的公司。
可是它事实上和美国没有任何关系。
而且,其中还有一大堆七拐八绕的游戏,各种人为设置的障碍,总之,你借了钱就别想还钱,只能等着抵押品被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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