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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三十节 法律(2/2)

这里是中国,可不是其他什么国家!

在这里,国家机器的力量才是最强大的。

……

“姓名?”

“陆五。”

“年龄……”

隔着房间大门,能够听见里面单调的声音。

这些问题都是从很简单的开始——虽然看上去仪式化,甚至有些多余啰嗦,但是实际上这些都是几十年来科学的总结。

通过一系列语言问话,可以逐渐对犯罪嫌疑人形成巨大的心理威慑和压力,让他们屈服在法律面前。

问话的那一位声音里面充满了严肃,而回答的那一位声音里满是平静。

这是那种真正的平静,宛如一片深潭,表面平静无波。

对于被带到这里问询做笔录的人来说,这种平静是极其少见的。

来这的人,声音里要么充满了不甘,要么充满了自暴自弃,或者是充满了对抗性,极少有这种充满自信的平静。

“哦,有点道行啊。”门口的几个人小声的说着话。

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每一行其实都有熟能生巧产生出来的绝招。

而这些绝招,在外行人看起来简直类似于奇迹。

比方说在审讯这一行里,最能耐的人能够做到是一听人说话的口气,能从声音中判断出对方的心理状态,从而判断出这人到底是无辜还是有罪。

不敢说百分百,但是八九不离十。

这个嫌疑犯其实有点特别,所以被重点照顾。

可惜的是,这人的心理素质显然非同凡响。

面对审讯简直是铜墙铁壁,滴水不漏。

“……刚说你什么来着,你不知道?



要不是我们掌握了一手铁材料,我能空口白牙问你这些?

嗯,你看看你的账户,里面有五六百万现金……你说这钱从天上掉下来的?”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主体。

我有钱是我的事情,不需要向任何人说明。

我就是有钱!”

“还懂法律呀?

你这是冥顽不灵!”

“总比诱供好呀。”

“我们已经有了充足的证据,你承认不承认都不重要!”

“那我更没什么好承认的。

等我的律师来了再说话吧。”

外面的人已经察觉到某种……嗯,比较诡异的气氛了。

一般来说,犯罪嫌疑人面对着法律的代表,他们心理上是天然处于劣势的。

那些表现最好的,也只能说抵抗的最顽强的,而不能完全无视双方立场上的巨大差异。

极少有这种恬然平静,甚至显然抱着那种居高临下姿态的犯罪嫌疑人。

当然也不是没有此类人。

确实有一些比较牛逼的,比方说身后有很大背景的公子哥儿之类,通常就会有这种“我爸是xx,你根本无奈我何,等我出去看我不搞死你”的想法。

不过这种人,只要真的被击溃那种精神上的依仗,他们崩溃的速度甚至比普通人更快一些。

而这位……至少让人搞不清楚他的心理依仗到底是什么。

爹妈亲戚?

显然统统没有。

人家根本就是在这边读了大学留下来的,孤身一人。

他家里人(资料上的家人)也没有从政当官的。

哪怕他家里人真的很有能耐,那也是外省,天大的本事也延伸不到w市这边来。

“……看看,有没有笔误,要没有,就写上‘以上看过,全对’,然后签字。”终于一切结束了。

但是外面的人无需去看,仅仅说话的这位有气无力的口气,就知道这一轮交锋其实是失败了。

但是呢,正如每个人知道的。

法律这玩意讲究证据,哪怕你当个闷葫芦,滚刀肉,打死不承认也没用。

只要证据确凿了,法庭照样宣判你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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