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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节 超凡12(2/2)

“比方说,国有文物不允许买卖。

可是什么是国有文物呢?

那些不能移动的,比方说石碑、古建筑什么的倒也罢了。

其他的东西,考古发掘出土的,建设工程和生产劳动中发现的,所有人不明的,所有的一切,都是国家的。

说明不了就是,这东西到底是不是你的,完全就是自由心证。

说你是,你就是,除非你能拿出这东西是你祖先收藏的证据出来——这年头,有几件古董能拿出这种证据的?

也就是说,只要国家想要,你的东西就是国有的!”

“怎么可能?”有人问了一句。

“我家里也收藏了一点,”说话的这位打扮平常。

不过这个时代,哪怕中产阶级家里有那么几件文物也是寻常事情。

事实上,问题只是在于文物本身的价值罢了。

“难道警察会上门来没收。”

“不没收,只是因为它没有这个价值。

有这个价值的东西,就一定会被没收!

比方说那个临邑王玺。

要是藏在家里不公开,那倒也罢了。

但是那么明目张胆拿出来拍卖什么的,保证没好下场!

没收都是最好的结果了!

那个玉玺,可绝对是‘受国家保护的具有重大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文物’啊。”

“不……不会吧?”

“怎么不会,这还是好的呢。

要是惹的别人不高兴,那就是一个妥妥的倒卖文物罪。

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小刘的态度严肃起来。

“说真的,我不知道那个玉玺到底是谁的,那一天的拍卖也没卖出去。

但是大家可听说那个玉玺有下文吗?”

他环顾四周,所有人都摇头。

临邑王玺确实在文物收藏着小圈子里造成了一小段时间的轰动。

但是却也马上没了下文。

没人知道那个东西怎么了。

“那个,”这一次,陆五终于主动开口了。

“你是说东西不仅会被没收,连那个所有者会被判刑?”

“肯定的啦!

主要就是看政府想不想追究罢了。

也许政府不想惹事,把东西没收了就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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