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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2/4)

这个人就是韩文!

他来到这里已经足足两天有余了!

因为那该死的赤条条的来,赤条条的走的规定,他现在……说穿了就是光着屁股的,他潜伏在路边儿两天,这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路过。

刚刚过去的是个少年人,但这个少年人实在是太穷了,以至于连他都不忍去打劫他,好在今天很幸运,还有一辆马车经过,看模样,非富即贵……啊哦!

也不一定,点子貌似很扎手啊!

“你为什么不出来?”,李寻欢看着雪中的人,有些好奇的问道。

韩文叹了口气:“因为我光着屁股!”

他回答的很坦然,倒像是在说我很饿这种无关紧要的话题,一点儿也没有羞耻之意,可恰恰是这个回答让李寻欢笑了:“的确是很羞人!

看来这件衣服我是非借不可了!”

“你借我衣服,我欠你人情,将来自然不会亏待了你!”,韩文躺在雪中笑道:“一门三进士、父子三探花……小李飞刀!

呵呵!

要是贸然动手抢劫你,倒也真说不过去,而且风险不小,有可能不能杀人灭口,还被人知道我裸奔的事实!”

真是狂妄啊!

虬髯大汉双目一沉,能在江湖上敢撂下这话的有几个人?

杀人灭口……

“你竟然认识我?

好吧!”,李寻欢微微错愕后,摇头一笑,尽显洒脱之意,伸手便把身上的狐裘大氅扔给了雪中人。

只觉得一道黑影闪过,快到了极致,雪中之人已经裹着狐裘大氅站在他面前了,还长呼了一口气:“该死的鬼天气。

该死的破地方,连个鬼影子也不路过,害的小爷在雪地里躺了足足两天!”

在雪地里躺了两天却没生病?

反而还是这副生龙活虎的样子?

这是得多么深厚的内力才能办到的事情啊!

李寻欢有些惊讶。

虬髯大汉更是神情警惕到了极致,仿佛稍有风吹草动就会出手一般。

“一事不烦二主!

李探花!

载韩某一程吧!”,韩文四处环望了一下:“就这一件狐裘大氅……嗯,不太好!

丢人,不不不……该说点儿什么好呢?”

“好!

请上车!”,他说起话来没头没脑的,像是在自言自语。

李寻欢却没有在意,更没有拒绝,反而是笑着伸了伸手。

道:“我请你喝酒!”

“少爷!”,虬髯大汉蹙着眉头,他嗅到了危险的味道。

李寻欢摆了摆手,笑道:“别担心!”

马车很大。

一进车厢。

就感觉到一股温暖的气息,这车厢里居然颇为豪华,地上辅着柔软的貂皮,点着火盆,当然,也少不了美酒佳肴,与陆小凤那个混蛋一样,李寻欢。

也是个很会享受的人。

“兵器谱第一!”

这就是韩文现在的任务了!

这个任务可能会很简单,可能也会很不简单。

但无论如何,踏着刚刚出场的方式,的确是……一个字儿形容下,就是“囧”。

“看得出,你的身手并不弱!

有谁能把你抢光了,然后扔到雪地里来吗?”,李寻欢倒了一杯酒,递给韩文,笑问道。

韩文也不客气,一手紧紧地捂着狐裘大氅的衣襟,一手端起杯子,道:“抢我?

你想错了!

能让一个人把身上的衣服脱下去的原因有很多,别的倒也好说,但抢我……这是最不可能的一个理由,我很有信心!”

“哦?

的确,理由会有很多……也许,你刚刚碰到了绝世美人,与其幕天席地,一夜缠绵也说不定呢!”,李寻欢哈哈一笑,开着玩笑话。

.......

.......

小镇上的客栈本就不大,这时住满了被风雪所阻的旅客,就显得分外拥挤,分外热闹。

院子里堆着十几辆用草席盖着的空镖车,草席上也积满了雪。

东面的屋檐下,斜插着一面酱色镶金边的镖旗,被风吹得猎猎作响,使人几乎分辨不出用金线绣在上面的是老虎,还是狮子。

客栈前面的饭铺里,不时有穿着羊皮袄的大汉进进出出,有的喝了几杯酒,就故意敞开衣襟,表示他们不怕冷。

李寻欢到这里的时候,客栈里连一张空铺都没有了,但他一点也不着急,因为他知道这世上用金钱买不到的东西毕竟不多,所以他就先在饭铺里找了张角落里的桌子,要了壶酒,慢慢地喝着。

他酒喝得并不快,但却可以不停地喝几天几夜。

他不停地喝酒,不停地咳嗽,天已渐渐黑了。

那虬髯大汉已走了进来,站在他身后,道:“南面的上房已空出来了,也已打扫干净,少爷随时都可以休息。”

李寻欢像是早已知道他一定会将这件事办好似的,只点了点头,过了半晌,那虬髯大汉忽然又道:“金狮镖局也有人住在这客栈里,像是刚从口外押镖回来。”

李寻欢道:“哦?

押镖的是谁?”

虬髯大汉道:“就是那‘急风剑’诸葛雷。”

李寻欢皱眉,又笑道:“这狂徒,居然能活到现在,倒也不容易。”

他嘴里虽在和后面的人说话,眼睛却一直盯着前面那掩着棉布帘子的门,仿佛在等着什么人似的。

虬髯大汉道:“那孩子的脚程不快,只怕要等到起更时才能赶到这里。”

李寻欢笑了笑,道:“我看他也不是走不快,只不过是不肯浪费体力而已,你看见过一匹狼在雪地上走路么?

假如前面没有它的猎物,后面又没有追兵,它一定不肯走快的,因为它觉得光将力气用在走路上,未免太可惜了。”

虬髯大汉也笑了,道:“但那孩子却并不是一匹狼。”

“那位公子……哦!

韩先生呢?”,李寻欢又问道。

虬髯大汉沉吟了一下。

好半天道:“他也在找寻猎物!

少爷……我们最好离他远一点儿!

他看起来……”

“找寻猎物……有意思啊!”,李寻欢不再说什么,因为这时他又咳嗽了起来。

然后。

他就看到三个人从后面的一道门走进了这饭铺,三个人说话的声音都很大,正在谈论着那些“刀头舐血”的江湖勾当,像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就是“金狮镖局”的大镖头。

李寻欢认得其中那紫红脸的胖子就是“急风剑”,但却似不愿被对方认出他,于是他就又低下头雕他的人像。

幸好诸葛雷到了这小镇之后,根本就没有正眼瞧过人。

他们很快要来了酒菜,开始大吃大喝起来。

可是酒菜并不能塞住他们的嘴,喝了几杯酒之后。

诸葛雷更是豪气如云,大声地笑着:“老二,你还记得那天咱们在太行山下遇见‘太行四虎’的事么?”

另一人笑道:“俺怎么不记得?

那天‘太行四虎’竟敢来动大哥保的那批红货,四个人耀武扬威。

还说什么‘只要你诸葛雷在地上爬一圈。

咱们兄弟立刻放你过山,否则咱们非但要留下你的红货,还要留下你的脑袋。”’

第三人也大笑道:“谁知他们的刀还未砍下,大哥的剑已刺穿了他们的喉咙。”

第二人道:“不是俺赵老二吹牛,若论掌力之雄厚,自然得数咱们的总镖头‘金狮掌’,但若论剑法之快,当今天下只怕再也没有人比得上咱们大哥了!”

诸葛雷举杯大笑。

但是他的笑声忽然停顿了,他只见那厚厚的棉布帘子忽然被风卷起。

两条人影。

像是雪片般被风吹了进来。

这两人身上都披着鲜红的披风,头上戴着宽边的雪笠,两人几乎长得同样形状,同样高矮。

大家虽然看不到他们的面目,但见到他们这身出众的轻功,夺目的打扮,已不觉瞧得眼睛发直了。

只有李寻欢的眼睛,却一直在瞪着门外,因为方才门帘被吹起的时候,他已瞧见了那孤独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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