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黄石镇(3/5)
每当黄昏前后,王大眼杂货店里的人总是很多,因为这里不但卖各式各样的日常用品、南北杂货,也卖卤菜,卖点酒。
在外面用草哺搭成的一个凉棚下,还摆着三张方木桌,七八条长板凳。
大家坐下来,左手拿着半个鸭头、一块豆腐干,右手端着大半碗老酒,天南地北、胡说八道的这么样一聊,本来不好过的日子,也就这么样糊里糊涂开开心心的过去了。
这大概就是这个小镇上唯一的娱乐了。
王大眼总是像一个最殷勤客气的主人一样,总是嘻嘻哈哈的周旋在这些人之间。
他们不但是他的老主顾,也已经成了他的老朋友。
可是第一眼看到他的人,不被他吓一跳的人,大概还不多。
王大眼又高又大又粗又肥,而且是个驼子。
他左边的那只眼睛,看起来和平常人也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可是他右边的那只眼睛,却像是一个突出在眼眶外的鸡蛋。
杂货店的后院里有一间小木屋,本来大概是堆柴的,现在却摆了一张木板床。
上面甚至还铺起了一张白床单,最少曾经在某一段日子前是一张真的用白布做的白床单。
就在这张床的床头,还贴了一张红纸。
上面写着:住宿:单人每夜五十钱。
每月一吊。
双人每夜八十钱。
每月一吊半。
膳食:每人每日三顿,六十五钱。
不吃也算。
“双人间!
收拾干净,先给我上些酒菜,饿了!”,韩文扔过去一大锭银子,找了个桌子坐了下去,丝毫没在意那个扭动腰肢,卖弄风骚的老板娘,虽说这个成熟的美妇人,真的很容易让人心动;
韩文更注意的是不远处的另外一个人。
一身青衣,身形潇洒,是个男人!
男人?
有什么可看的?
韩文没有那方面的特殊癖好。
他看这个人的原因,是因为……跟踪了自己!
或许他跟踪的本来也不是自己,只是中途改了主意罢了!
韩文没见过这个人,但却知道他,他也是陆小凤的朋友之一,他叫柳乘风,是柳乘“巴山剑派”的第一嫡传掌门弟子。
他的“七七四十九手回风舞柳剑”在江湖中的地位,也许不能排名第一,可是也不会在十名之外。
这种剑法是绝对要轻功来配合的。
他的剑法和轻功都同样受到武林中人的佩服和尊敬。
可是别人最佩服他的。
并不是他的武功,而是他的人格。
古往今来,也不知有多少人,用过多少名词形容过“柳”。
有人说柳如丝。
有人说柳如雪。
不管是如丝如雪。
在一般人心目中,柳总是柔的。
这位柳先生,当然也有如丝如雪的一面。
他的思虑密如丝,他的怒气如雪,在眨眼间就会溶化。
可是他的性格却烈如钢。
韩文慢慢的从黑色的狐裘大氅中拿出了一柄剑,一柄很古朴的剑,带着白云的标志,这。
是叶孤城的佩剑!
当他拿出剑的时候,整个客栈也陷入了一片死寂。
因为,无边的杀气让这里冷若寒冬!
“为什么跟踪我?”,韩文缓缓的开口,望着不远处的人;
柳乘风身形一震,他以为自己掩饰的够好了,却没想到……还是被发现了,站起身来,他想要说话,韩文却是先一步说话了:“拔出你的剑,我给你一次机会!
一剑不死,你可以回答了!”
“狂妄!”;
但凡高手,很少有没有傲气的,柳乘风正是个三十许岁的年纪,火气旺盛,韩文这话岂能不刺激了他?
一柄细长的剑被拔了出来,漫天的剑气席卷而至!
韩文只出了一剑,一抹寒光,柳乘风捂着喉咙倒下了!
神情中满是不可置信!
他在江湖上的地位可以排进前十,他的武功自然也不会弱了,但他却从未想过自己会被人一招杀死!
“鬼见愁”韩文——天下第一剑客!
“死人啦——!”;
老板娘吓的花容失色,大声的尖叫起来,周围喝酒聊天的人也轰然散开,远远地跑开了,韩文没有说话,只是又扔给老板王大眼一锭五十两的银子,他会知道这是什么意思的!
王大眼连连擦汗,但韩文知道这不过是伪装,他的真实身份可不是什么王大眼,而死了的这个人可是他的徒弟!
虽然师徒不和,但多年的情分还在,只是没想到……就这样死了啊!
忽然间,一人自远处而来,如果他是以轻功飞掠而来的,或是狂奔而至,这个人都不能算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对手。
这个人是慢慢走来,那种慢的程度,就好像一个怕老婆的丈夫在夜归时走回妻子的闺房一样,又轻,又慢,小心翼翼,生怕发出一点声音来,恨不得把鞋子都脱掉。
可是现在走上来的这个人,却穿着一双很重很重的靴子,甚至可以说,这个世界上绝对不会再有另外一个人穿靴子比他更重。
这个人穿的居然是一双铁靴子,用纯铁打成的铁靴子。
如果有一个经验非常丰富的老铁匠在这里,要他作最保守的估计,这双铁靴子每只最少也有一个最胖的人一条大腿那么重。
这种重量是很难估计的,可是最少也在九斤半到十三四斤之间。
从中间算,一条腿十斤,两条腿二十斤,穿着一双二十斤重的铁鞋子,大多数人走路的声音都会像打雷一样,何况是在黄沙漫卷的土地上不激起一丝尘埃,何况这个人又是个超级大胖子。
可是这个穿着一双超级铁靴的大胖子,远处悄悄的来了,他的脚步声甚至比一个迟归的丈夫更轻,轻得简直就像一个要到厨房去偷嘴的小丫头。
这个人又高,又大,又壮,又肥,却又偏偏轻如蝴蝶。
这个人肥头大耳,眉清目秀,一脸笑眯眯的样子,看起来就好像弥勒佛一样,可是知道他的人,宁可看到一百个拘魂的恶鬼。
也不愿意看到他。
韩文饶有兴趣儿的看着他,这个人居然也看着他,笑眯眯的背上一个包袱里。
拿出了一大块卤牛肉,两只烧鹅,十七八条岭南师傅做的叉烧肉,一整只小肥猪,三四十个包子,七八十块猪油冰糖千层糕,摊起一大块布。
把这些东西都摆上去,然后就坐在那里。
真的就是那么样坐在那里,既不动手。
也不动口,这么样一个大胖子,面对着这么一大堆好吃的东西,他居然就动也不动的坐着。
只看。
不吃。
“有意思的小瘦子!”,韩文拿起桌上的茶盏,喝了口水,缓缓地说道:“要么滚,要么死!”
穿铁靴的人,脸上的肥肉忽然在一刹那间像冒泡的泥浆一样凸了起来,而且一直不停在抖,抖得就像是油锅里的猪油。
他又不是小瘦子。
他是个大胖子,如果韩文说的话。
是在警告一个瘦子,这个大胖子怕什么?
胖子怕怕,只因为他从小瘦瘦,所以他穿大铁靴,所以他拼命吃一些可以让他胖起来的东西。
他这么样吃,怎么能不胖?
他为了增加他的重量,很小就开始穿铁鞋走路,这么样一个人的轻功如果还不好,还有天理吗?
可是现在他已经不能再胖下去了。
所以他虽然总是随身带着一些他最喜欢吃的东西,也只有看,不能吃。
这个小瘦子,当然就是近两三年才崛起于江湖的超级杀手“大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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