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章 我要同你比打枪,就赌我的命(2/2)
卑鄙!
本·贝克曼说出规则后,桃兔才醒悟过来,中了这驴脸的大B当了。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罗克政委剑术通神,即便是同样精通枪法,也不可能赢过本·贝克曼这种职业选手。
“没有问题。”
罗克一口应下,随手从斗篷中摸出来一把罗砂特制版沙漠之鹰,“咔咔”两下子弹上膛,问道:“什么时候开始?”
罗克答应的如此爽快,反倒是让本·贝克曼猝不及防。
第一反应就是:一定有诈!
这是来自一个同样聪明的人的直觉。
不信任的眼神落在罗克手中的沙鹰之上,本·贝克曼下意识怀疑这把枪有问题:“我要验一下你的枪。”
罗克直接把枪丢给本·贝克曼。
入手极沉,似是用特殊金属打造而成。
本·贝克曼检查片刻,没发现什么问题,握着沙鹰随意朝旁边的空地开了一枪。
突如其来的强大后坐力险些让本·贝克曼脱手,从枪膛飞出的子弹以25倍音速的初速度,半秒钟不到飞到码头,直接打穿了雷德·佛斯号的船侧护甲。
罗克的手枪,那自然是有古怪的。
事实上,这是一件微型化的超电磁炮,各个部件、子弹,都由钛、钨、铬等高强度金属组合成的合金制成。
施加给子弹动力的不是火药,而是电磁力。
每一颗特制子弹中都镶嵌有一枚极微型星核,用以储存能源,以保证无法驱使电磁力的人,也能拿着这把枪大杀四方。
大玩具罢了。
本·贝克曼吞咽一口口水,这枪可真踏马的带劲,就连自己准备不足的情况下,都有可能被一枪打穿武装色护甲。
但是除了威力邪门的大、子弹速度邪门的快之外,这枪也没什么特别的地方,平平无奇。
本·贝克曼把枪还给罗克,恋恋不舍,眼神中有些泛酸。
检查完毕,下半场决斗正式开始。
作为“你们不要再打了”的核心人物,艾斯被叫到中间,充当标杆。
罗克与本·贝克曼分别使用黑布绑住眼睛,各自背对着艾斯,一个面向南,一个面向北,两人的枪都各自插在了腰上。
没有人喊开始,两人几乎是同时向着前方踏出一步。
所有人都屏气凝神,不想因为自己影响两人的状态。
这不仅是枪术的博弈,也是心理的博弈、见闻色霸气的博弈。
眼睛被黑布遮蔽,本·贝克曼依旧可以使用见闻色霸气感知周围的一切,罗克同理,电磁力放出,罗格镇尽在掌握。
第二步、第三步……第三十步……
前三十五步,双方走的都很慢。
决斗就是要沉得住气,谁先紧张谁就输了。
踏出第四十五步时,本·贝克曼额头渗出冷汗,在他见闻色的感知中,罗克几乎是同时与他踏出第45步。
前30步,是本·贝克曼听罗克的脚步声,让自己的脚步与罗克保持一致,无论是步频还是每一步迈出的距离。
30步后,本·贝克曼就有意打乱了迈步的频率,然而双方依旧是同时踏出每一步,踏出的距离也相同。
这就证明哪怕没有见闻色,罗克依旧有其他感知方法,本·贝克曼知道,这次真的遇到对手了,心理战上的对手。
但是没所谓,枪术上本·贝克曼有绝对的自信。
50步之后,移动脚步者就会被判负,这就意味着只能走50步。
为了保证命中率,一定要提前至少一步转身、调整姿态。
最后几步才是最关键的。
第47步,罗克与本·贝克曼的步频突然从极慢转变到极快。
妈惹法克,我就知道你会抢攻,幸好我也是这么想的。
本·贝克曼心中叫骂一声,踏出最后几步,转身、调整姿态、拔枪,一气呵成。
枪口指向被见闻色霸气锁定的罗克,手指扣在扳机上的瞬间,本·贝克曼险些一口老血吐出,止住手上的动作。
因为不想打扰两人,艾斯依旧停留在原地,打算等最后几步时再悄悄离开这里,熟料两人最后几步突然就加快了步伐。
来不及离开的艾斯,恰好就挡在了两人的正中间,再标准不过的三点一线,没有丝毫偏差。
只要有一个人开枪,那倒下的肯定就是艾斯。
本·贝克曼迅速冷静下来,思考对策,此刻不仅自己没办法开枪,对方也是一样的,胜负会在艾斯移动的一瞬间决定。
就看谁的枪法更高,感知能力更强了。
在艾斯移开半边身体开枪的人,一定能赢过在艾斯完全移开身体时才开枪的人。
然而……
“嘭!”
与本·贝克曼同时转身,同样被艾斯遮挡住的罗克,在艾斯还没有动时,极其果断甩手就是一枪,没有丝毫犹豫。
特殊合金子弹以二十五倍音速的速度出膛,在空中划过一道曼妙的弧线,其弧度堪比罗伯特·卡洛斯踢出的那个反物理学弧线任意球。
子弹绕过了艾斯,而后贯穿本·贝克曼的胸膛,凄美的血花绽开,那种美是绝没有任何事物能比上的。
当痛觉传达到本·贝克曼的大脑时,他才听到了枪声。
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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