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取次花丛云梦间(1/2)
不知逃了多久,也不知跑了多远,夜色中依稀看到远处有几处农舍。
曾葆华和姚小娘子不敢过去,在外围转了转,找到一处偏僻废弃的木屋,里面堆满了麦秆。
两人实在跑不动了,决定就在这麦秆堆里歇息。
刚躺下不到两刻钟,姚小娘子发现曾葆华浑身颤抖,情况似乎不对。
她连忙摸了摸曾葆华的额头,却是一片滚烫。
她想了想,解开曾葆华的铠甲,发现里面的衣衫已经发黑发硬,应该是被血汗湿透后被寒风吹干了,干了又湿透,一天一夜下来,不知反复了多少次。
普通人要是这样,早就病倒了。
只是曾葆华凭着心胸里的那口气,一直撑到了刚才。
现在暂时安全了,他躺下来后那口气也似乎被抽走了,于是就病倒了。
姚小娘子还看到一处新伤口,正在肋下,还在往外渗着血水。
她撕下自己的衣摆,细心地包扎起来。
可是曾葆华身子颤抖地更加厉害,嘴唇发白发青。
现在是凌晨时分,寒风刺骨,吹得破烂的屋顶和窗框哗哗作响,屋里也同外面一般冰冷。
姚小娘子抱起一堆麦秆,堆在曾葆华身上。
可是没有什么用,他还是抖得那么厉害,脸上和嘴唇更加青紫。
盯着曾葆华看了许久,突然想起他毫不犹豫地替自己挡下那一枪,姚小娘子最后下定了决心,贴紧了曾葆华,胸口对胸口,抱得严丝合缝,然后两人一起钻进了麦秆深处。
曾葆华倒在麦秆上时,眼皮子就像有千斤重,不由自主地就合上了。
当时他突然觉得全身的力气像是决了堤的水坝,瞬间就全泄走了。
满身的伤口如同缺钱的游子,不约而同地全回来了,然后整个身子慢慢地漂浮起来。
不知飘了多久,飘到了那个熟悉的乡下院子里。
看到十二岁的自己,手持一杆长过一丈,重达八斤的大枪。
一边练架势,一边背口诀:“六合乃一截、二进、三拦、四缠、五拿、六直。
内合精气神,外合腰手眼。”
爷爷坐在旁边,眯着眼睛盯着自己的,一个动作稍微不对,细竹子就抽了过来,身上会多了条血印子。
从七岁到十二岁,自己练了不到五年,实在吃不下那份苦。
那年暑假,从爷爷钱包里偷了钱,直奔汽车站想坐车回城里去。
爷爷的身影有些模糊晃悠。
他微曲着腰,脚步蹒跚,顶着炎炎烈日走在田间路上,追赶着自己,一声一声地叫着自己的小名。
那嘶哑的声音,混在田间的蛙声里,一直深刻在曾葆华的记忆里。
长大后,自己生性跳脱,大学以后上船成了一位海员,满世界转悠。
最喜欢的就是去当地踢馆。
空手道、跆拳道、剑道、泰拳、斌道、马来短棍、爪哇弯刀、天竺卡拉里帕亚特、伊朗剑术、阿拉伯刀术、埃及棍斗术、苏丹努巴摔跤、南非祖鲁棍术、西班牙击剑、巴西卡波拉和格雷西柔术...,有打赢的,也有被人打得头破血流,鼻青脸肿的。
快三十岁那年,有一回在米国东海岸停泊,上去闲逛,没想到遇见枪击米利坚,快乐每一天。
正准备暴起制服歹徒,救自己和其他人质出险地,却不想被米国警察一通乱枪,连同其他两位人质一起被击毙。
都怪他跑了这么多地方,算是见多识广,居然不知道米国警察抓罪犯都需要先拿人质祭天。
然后到了这个鬼世道,成了个在地上爬的小娃娃。
接下来是十几年的噩梦。
自己刚会走路,就跟着族里的子弟习武,把刻在心里的六合大枪又拾了起来,勤加苦练。
还跟着学习骑术和箭术。
七、八岁时,跟着族人和同伴们在燕山一起血战。
打契丹人,打乱兵,打山贼,打盗匪,打隔壁州县来抢粮食的山民。
无一日不激战,无一天不见血。
到了十三岁,靠着累累白骨成为蓟州一片净土的燕山营,终于在各方势力的努力下,被攻破了。
自己跟着族人残部颠沛流离,退入到太行山落草为寇。
然后抢过横海镇的军粮,攻破过深州豪强的庄子,跟太行同行见过真章,与漳水的水匪论过高下,在夹缝里求生存。
终于在自己的劝告下,以及现实的教训下,老爹认清了形势,同意招安。
自己肩负着使命,兴冲冲地下山。
结果...或许是白七爷的黄道吉日没有选对,又或许这世道就是如此,你做恶人强人,可以横行无阻,做了好人良民,却会倍受欺凌,寸步难行。
薛九爷、戴三伯、杨六叔、夏十二叔、刘叔、小丁子...都倒在了路上,为的只是给自己一伙人争取一条生路。
原本以为来到洛阳城,天子脚下,会安宁些,多几分活路。
却不曾想天下都一样,弱肉强食,人心叵测,自己一不小心就成了别人的棋子。
上面想收拾这些内侍黄门,你要说冯道、孔捷这伙人没有察觉到?
怎么可能!
却偏偏推荐了自己来押解。
为什么?
还有这些建雄军的混蛋,在屁股后面追了老子一天一夜。
我又没杀你们的亲爹亲娘,更没有睡你们的婆娘妹子,怎么跟我这么大的仇恨呢?
于是,怒发冲冠的自己去洛阳城告御状,结果刚到宫城门口,就被一伙人给抓住了,说想进宫去见皇帝,必须先净了身。
怎么这么大规矩啊!
我不告了行不行?
我回太行山去行不行?
不行,带头的那老太监淫-笑着说,你有这么大一件宝贝,更加应该进宫来效力了。
说罢,他就把自己推进宫来。
结果遇见的所有宫女、妃嫔都叫自己太监、公公!
谁啊,谁这么乱叫老子。
我虽然曾经做过起点的作家,但我本本都完本了,烂尾也是完本,绝对没有太监。
哦,说的不是那回事,是真太监。
我绝对不是太监!
不信啊!
嗨,我这暴脾气!
你们这些妹子、姐姐们都过来,我说干就干,定要叫你们见识下某的如意金箍棒的厉害。
我要用铁一般的事实告诉她们,老子不是太监!
!
!
而且我还要把这个大好消息让深宫内禁里所有的嫔妃宫女们都知道。
正当自己以一己之力,殚精竭力抚慰着那后宫怨妇们时,一群人冲了进来。
其中一人头戴绿色通天冠,身穿绿边衮袍的家伙,在那里大吼道:“来人啊,将这淫秽宫闱的贼子千刀万剐!”
曾葆华那肯吃这亏,从光溜溜的身上的某个部位里掏出杆铁枪,杀散那群宿卫,打翻那个绿毛天子,然后在他如龟壳一般的后背上踩着一只脚,昂首大笑,傲视四方。
笑着笑着,有一位美女出现在自己的眼前。
她长得真好看,满宫的女官妃嫔加在一块都不及她的半个手指头。
她紧紧地贴着自己,樱桃小嘴说着对自己仰慕的话。
你仰慕就仰慕,干嘛贴这么近?
我可是正人君子,东华帝君的嫡传、青莲正宗、弘阳会的小明王。
哦,我又不是和尚,可以近女色,还可以双修。
真是太好了!
美女身上的体热和香气,像温泉里的蒸气,迷糊着曾葆华的眼睛,让他看不清那千娇百媚。
他使尽全身力气,努力睁开眼想看清楚。
果真有一张秀脸映在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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